解决房屋质量问题的方式是:首先应确定是否处于房屋质量保修期内,保修期内的房屋质量问题可以向当地质检站投诉,同时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并申报建交委、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检测、备案,质量评估应找专业机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条
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勘察人、设计人应当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减收或者免收勘察、设计费并赔偿损失。
第八百零一条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