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中关于不可抗力因素的规定为第67条,其主要内容包括: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通常包括地震、台风、洪水、海啸等自然灾害,也包括战争、骚乱、罢工等。法律依据:《旅游法》第六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一)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 (二)合同解除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合同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三)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影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因素有:
1、人的因素,如领导者的素质、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粗心大意、违纪违章;
2、 ...
施工中有不可抗力时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不可抗力是关于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一种免责抗辩权和索赔权,即酌情免除由于不 ...
工程施工时有不可抗力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主要包括自然灾害如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