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子被退回公安补侦指的是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的过程中,认为证据不足,需要补充侦查,因此将案件退回给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公安不可以把案子压起来。人民警察这样做是违法的,对待案件要公平公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
第二十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