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满18岁是无法登记结婚的,因为不符合法定结婚的年龄条件。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是: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不符合法定婚龄结婚的属于无效婚姻,婚姻关系不存在。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