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的公摊面积是: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等,产权归属于全体业主用户。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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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法律对拆迁安置房公摊面积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而房屋拆迁补偿的原则是不降低被征收人原有的居住水平,如果拆迁的房 ...
1.按照被征收房屋面积给予补偿;2.被征收房屋面积不足二十五平方米的,按照二十五平方米计算;3.增加十平方米住房改善面积;4 ...
购房合同写公摊面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按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并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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