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承包合同内容有:双方基本信息;工程名称、地点;栋数、结构、层数、面积、资金来源、投资总额以及工程批准文号;开、竣工日期及中间交工工程开、竣工日期;工程质量保修期、保修条件;工程造价;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及交工验收办法;材料和设备的供应及进场期限;双方相互协作事项;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一条 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第七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