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居住证的证明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信息、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性别、民族;申请原因与现居住事由;户籍所在地住址与现居住地址及其房屋产权与性质等信息。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四条 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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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流动人口拟居住时间在一年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一)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在居住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连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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