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重组的内容如下:
1、股权转让,包括非流通股的划拨、有偿转让和拍卖等,以及流通股的二级市场购并;
2、资产置换,包括上市公司资产与公司外部资产或股权互换的活动和收购兼并;
3、资产剥离或所拥有股出售,是指上市公司将企业资产或所拥有股权从企业中分离、出售的行为。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因为只有重大资产重组且上市公司申请或者虽不是重大,但证监会认为应当停牌的才停牌。
上市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 ...
主要是指国有独资企业、独资公司或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改变其所有制,成为其他性质的公司。企业改制也指企业所有制的改变。通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