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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法人是否必须要成立
分公司法人是否必须要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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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山东
2022-01-29 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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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法人一般而言不是必须要成立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可以依法设立分公司,且分公司一般不具有法人人格,即分公司不享有独立财产,无法以其自身名义参与民事活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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