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缴资金不到位一般来说是能依法注销的。认缴制的注册资本,其认缴期限由股东之间约定的。股东之间没无法按期缴足注册资本的,股东可以选择再行约定缴纳期限,也可以直接选择注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缴付的期限
一般规定是: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 ...
注册资本比例同出资金额一般情形下都是不一致的,根据新《公司法》,出资金额可以由股东(发起人)自行决定。于是有观点认为, ...
两者是没有关系的。自2014年注册资金由实缴改为认缴,放低了办理公司注册的门槛,但是很多创业者在实行认缴资本注册公司,在经营 ...
认缴出资额到时间必须要缴纳。公司的注册资金如果在承诺期限内不缴纳,工商部门也会追究机制,有可能会被被认定为虚假出资, ...
认缴制就是说在注册公司时,股东对认缴出资额和出资方式等在公司章程上自主约定,对注册资金在设立之初没有了缴付要求。有限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