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家庭暴力的要求: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应当认定为家庭暴力。救助措施具体如下:
1、依法向单位、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2、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3、其他救助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1、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应当在各自工作范围内,组织开展反家庭暴力宣传教育。
2、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