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后,相关司法部门会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但是有时候当事人会不服认定书的结果,这个时候就需要复议。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申请复议可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向法庭提出自己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并阐明理由,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是否采纳。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