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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离婚后还可以分共同财产吗
登记离婚后还可以分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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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山东
2022-01-21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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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如果双方当事人在离婚之后还有没分割的共有财产,可以在离婚后随时协议分割属于双方的共有财产,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如果双方已经在离婚时对财产进行了分割,但是一方有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变卖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另一方离婚后才发现的,是可以在离婚后向法院起诉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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