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判缓刑能挂光荣牌。退伍军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受到刑事处罚,取消其家庭悬挂“光荣之家”牌匾资格。被公安机关处以治安管理处罚后能够主动改正错误、积极消除负面影响的,经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可以恢复悬挂光荣牌。退休军队干部就移交地方管理,与部队没有任何关系,其就不再算是军属。
《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的适用对象是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以下统称“三属”)家庭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以下简称现役军人)家庭、退役军人家庭。主动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病故证明书》的“三属”家庭和现役军人家庭、退役军人家庭悬挂光荣牌。对于非持证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和子女家庭,依申请悬挂光荣牌。同时具备两个以上悬挂光荣牌条件的家庭,只悬挂一个光荣牌。
退役军人判缓刑能挂光荣牌。退伍军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受到刑事处罚,取消其家庭悬挂“光荣之家”牌匾资格。被公安机关处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