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究债务诉讼的,首先要确保债权没有诉讼时效,法律规定贷款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其次,准备证据:借据、催款通知等相关证据,写投诉,如果条件允许,可以先调查对方的财产状况,找到有价值的财产,可以在诉讼前保存。然后向管辖法院提交投诉和证据,通常是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法院受理立案后,应当提前支付受理费,等待开庭。
私人贷款纠纷诉讼应当提供以下证据:
1、证明贷款合同、借据、借据等贷款关系的证据;
2、证明债权人已贷款的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债务人收款记录等;
3、证明债务人逾期不还款的证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贷款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二条 贷款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借据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贷款法律关系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借据等债权凭证未规定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事实辩护,人民法院认为原告不具备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