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注册使用域名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的情形有:
1、原告请求保护的民事权益合法有效;
2、被告域名或其主要部分构成对原告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翻译或音译;或者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近似,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误认等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域名纠纷案件,对符合以下各项条件的,应当认定被告注册、使用域名等行为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
1、原告请求保护的民事权益合法有效;
2、被告域名或其主要部分构成对原告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翻译或音译;或者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近似,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误认;
3、被告对该域名或其主要部分不享有权益,也无注册、使用该域名的正当理由;
4、被告对该域名的注册、使用具有恶意
因地面施工引起侵权的可免责的情况:当施工人有证据证明自己已设置明显警示标志、采取安全防卫措施,客观上已尽其应有的注意 ...
因饲养的动物引起侵权可免责的情况:饲养人有证据证明自己已经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并且被侵权人是有故意挑逗狗、挑衅狗或者 ...
高度危险作业侵权的可以免责的情况:被侵权人故意,如自杀、自伤。例如甲想自杀,但又怕痛苦,听别人说触电身亡没有痛苦,于 ...
认定注册使用域名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的情形有:
1、原告请求保护的民事权益合法有效;
2、被告域名或其主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