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医院打错针的不能一概而论为医疗过错,需要有医院具体违反法律法规、医疗常规的行为,而且还需要存在医疗损害。第二,如果医院存在过错明显,可直接提出赔偿,协商解决。第三,如果对医院是否存在过错不明确或者医院否认存在过错时,必须经司法程序确定,如经卫健委委托医学会鉴定或经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鉴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相关专业的专家,由医患双方在医学会主持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在特殊情况下,医学会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需要,可以组织医患双方在其他医学会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业的专家参加鉴定或者函件咨询。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法医有义务受聘进入专家库,并承担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