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的问题,有如下分析: 一、成年人与年满十四岁但不满十六岁的少女发生性关系,如果少女是自愿的,则不构成强奸罪; 二、如果少女不是自愿,不管少女年龄是多少,都涉嫌强奸罪; 三、法律链接:《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如果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会有专业人员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