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原因造成了企业债务纠纷:企业受到合同当事人或者第三方的欺诈;企业自身资金不足,经营管理不善;或者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一是个人独资企业的行为纯属投资人个人的经营管理行为,不像法人企业(有限责任公司)那样具有企业集体经营管理的行为,而单独 ...
企业债权债务风险的产生原因是:
1.经济增速放缓,产能严重过剩,导致企业负债螺旋上升;
2.投入要素成本上升,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