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经共有人同意,带着房产证、身份证等材料到房管局办理相关手续。房屋共有人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或者法人,共同拥有这个房屋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房产证上的产权人一栏就是只能有一个人的名字,但是房产共有人一栏却人数不限。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或法人同时出资购买一套房屋,一般按份共有。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权利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一)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的;(二)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变更的;(三)不动产权利期限、来源等状况发生变化的;(四)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五)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抵押权顺位发生变化的;(六)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间等发生变化的;(七)地役权的利用目的、方法等发生变化的;(八)共有性质发生变更的;(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涉及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变更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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