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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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相关规定可知,在土地征收的过程中,地上附着物补偿款是归附着物所有者的。在具体实践中,又分两种情况:(1)地上附着物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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