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条例对警察的处罚
警察条例对警察的处罚

展开
债权债务
内蒙古
2022-01-02 12:57
已帮助 98
律师解答1条
  • 处分种类:警告、开除、记过、降级、撤职。人民警察必须遵守规定的纪律。对违反纪律和失职的人员,可以分别情节给予警告、记过、禁闭、降级、降职、撤职等纪律处分。人民警察如果违法失职已经构成犯罪,应送人民法院审判。如果这种犯罪已经构成军事犯罪,应由军事法院审判。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 》

    第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开除处分:1、逃往境外或者非法出境、违反规定滞留境外不归的;2、参与、包庇或者纵容危害国家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3、参与、包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活动的;4、向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的;5、私放他人出入境的。

    第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1、故意违反规定立案、撤销案件、提请逮捕、移送起诉的;2、违反规定采取、变更、撤销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刑事强制措施或者行政拘留的;3、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4、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的;5、违反规定延长羁押期限或者变相拘禁他人的;6、违反规定采取通缉等措施或者擅自使用侦察手段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

    648天以前 回复

咨询助手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特殊性,以上律师仅针对当前问题做出解答。若未能解决您的疑问,可立即咨询我并详细描述您的问题情况,咨询助手24小时在线为您服务。

咨询助手
在线
继续咨询
您关注的同类问题
首页
找律师

大律网服务导航

快速服务
找律师
法律知识
咨询1 咨询2 咨询3 咨询4 咨询5 手机咨询1 手机咨询2 手机咨询3 手机咨询4 手机咨询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