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没有交货物造成的自己的利益损害的话,那么就应当让对方来进行赔偿,而且要看对方延迟交货是不是属于根本违约情况,如果是的话,就可以直接撤销合同。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交付迟延的情况下,还要考虑按此规则处理是否会导致对当事人各方的不公平。如果有,就需要作出相应的补充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零一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限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第六百零二条 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653天以前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