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三孩生育保险政策
河南省三孩生育保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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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青海
2022-01-01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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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1条
  • 各地要按时、足额支付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切实保障参保职工权益。生育津贴发放天数同一孩、二孩规定,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待遇标准按当地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1、生育的医疗费用;

    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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