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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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吉林
2021-12-26 09:12
已帮助 98
律师解答1条
  • 政务处分的种类为:

    1、警告;

    2、记过;

    3、记大过;

    4、降级;

    5、撤职;

    6、开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第三条 监察机关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依法给予违法的公职人员政务处分。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依法给予违法的公职人员处分。监察机关发现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应当给予处分而未给予,或者给予的处分违法、不当的,应当及时提出监察建议。

    第四条 给予公职人员政务处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集体讨论决定;坚持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给予的政务处分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当;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

    第五条 给予公职人员政务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六条 公职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受政务处分。

    665天以前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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