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天津已购公房是可以落户的,已购公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按照成本价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按照标准价购买的,职工拥有部分房屋所有权,一般在5年后归职工个人所有。公房没有产权,只有居住权,可以落户的,但是有限制,但如果是按照国家房改有关售房政策,单位职工按成本价、标准价或优惠价购买的原产权属于单位的公有住房(又称房改房)。其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交易过的公房就变为了商品房的性质。一般情况使用年限为70年的住宅都可以落户。已购公房和商品房区别就在于房改房多百分之一的土地出让金。具体落户情况需要咨询房子所在派出所户籍科。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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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天津已购公房是可以落户的,已购公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