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付清抚育费后,怎么防止对方又来纠缠?
我和前妻离婚后,孩子跟了前妻。最近,前妻因为孩子上学问题经常打电话纠缠我,并要求改孩子的姓氏,变更抚养权,还要求我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育费。改姓和变更抚养权都无所谓,我主要害怕抚育费一次性付清后她又找其他借口要钱。请问,如果双方协商好了用不用去法院或者作公证?还是两个人签字按手印就具有法律效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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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内蒙古
2022-08-17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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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1条
  • 如果你和前妻就孩子姓氏、抚养权、抚育费等问题自行协商可以达成一致,就不用去法院或者作公证,签字按手印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因此,你一次性付清抚育费后,子女有法定理由并提出要求的,你可能仍然要增加抚育费。

    434天以前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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