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收养关系后,能让养女偿还抚养费吗?
我和妻子于1990年收养了一个女儿。女儿成年后,因为不听话,经常吵闹,我们夫妻和女儿关系不好。我们想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女儿解除收养关系,但不知道法院能否支持我们要求女儿偿还我们收养她期间给她花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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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江西
2022-08-17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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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1条
  • 《收养法》第三十条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如果你们符合法定条件,即养女虐待、遗弃你们,你们可以要求她补偿抚养她支出的相关费用。

    419天以前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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