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能要求分割福利房吗?
我们夫妻1993年结婚,现感情破裂离婚。离婚前我们有一套房子,2003年买的,是男方父母单位分的福利房,90平方米8万元。当时一次性交了5万元,我们出了4万元,老人添了一万元。一直到2016年房子才下来,老人已不在世了,房产证上是男方的名字。现在我们已分居6年,孩子今年22周岁,一直由我抚养。请问,我有分这套房的权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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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甘肃
2022-08-17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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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1条
  • 房子是在你们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购房主要使用的是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时,你有权要求分割房产。此外,你可以要求男方分担孩子18岁前的抚养费,如果孩子18岁后还在上学,没有独立生活能力,你还可以要求男方分担孩子18岁后的生活费、学费等费用。如果男方拒绝分割房产、支付抚养费,你可以向法院起诉。

    434天以前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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