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腹子出生后死亡,有没有继承权?
我现有一套价值三十多万元的房子和存款。丈夫因病去世后,公婆提出要和我平分这些遗产。我提出自己已怀孕7个月,胎儿也应该分到遗产。公婆当时说先把遗产分了,等孩子出世后再说。后来,孩子出生后才3小时就夭折,公婆说孩子出生就死了,无权分得遗产。请问,他们的说法是否正确?读者 郭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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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甘肃
2022-08-15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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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1条
  • 依据《继承法》的规定,如果分割遗产,首先你应分得你们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共有的一半财产,其余的另一半财产则为被继承人的遗产,这份遗产应按照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人配偶、子女、父母份额均等的原则分割、继承。为保护胎儿的权利,《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由于你的孩子是出生后才死亡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5条规定,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所以,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你的孩子是出生后死亡的,则应由你继承其遗产份额。

    432天以前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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