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医疗事故官司该怎么打?
我爸爸因车祸骨折,在医院做的手术。一般情况下,骨折手术休息几个月就可恢复,但是,我爸爸一年过去了还是不能行走。最近,去医院检查后医生告知,我爸爸得的是骨头坏死,现在要做手术换假骨头。请问,这算不算医院前一个手术没做好,而可以被认定为医疗事故呢? 官司我需要怎么打? 读者 小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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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四川
2022-08-15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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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1条
  • 第一、如果涉嫌构成医疗事故的话,必须先经过医疗事故鉴定,由卫生局组织协调。但是如果是单纯的民事赔偿责任,可以到医院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并在起诉后申请法院委托相关机构进行鉴定。诉讼时效只有一年。第二、关于赔偿的问题。首先,须说清楚医生未对患者说明并对患者造成损害的事实,《侵权责任法》第55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不说明就是违法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其次,根据《最高院人损解释》第17条规定,你可以要求医疗部门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项目,但是你必须拿出证据证明以上费用确实发生,比如病情加重后你去别的医院就医的发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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