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偶的儿媳有权继承公公的遗产吗
我有两个儿子,在他们成家后,我和老伴随大儿子过。5年前,老伴和大儿子在一起意外事故中丧生。大儿子去世后,大儿媳一直没有改嫁,我的生活和起居由大儿媳照顾和护理,在外地工作的小儿子按月寄来一定的生活费。尽管大儿媳待我比亲生母亲还要好,但岁月不饶人,身体每况愈下。我很想让大儿媳在我死后分得一份遗产,但听说法律规定儿媳不享有继承权。请问,法律在这方面是如何具体的?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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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甘肃
2022-08-10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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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1条
  • 我国《继承法》第十条没有将儿媳列入继承人范围,但鉴于丧偶儿媳的特殊性,《继承法》第十二条特别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条的规定,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是指对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者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你的大儿媳虽然没有承担你的全部生活费用,但却一直与你共同生活,并精心照顾护理你,应当认定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所以她有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你的遗产。如果你担心将来在遗产分割时大儿媳会吃亏,也可以现在根据《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的规定,立份遗嘱,在遗嘱中确定大儿媳应继承的份额。

    437天以前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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