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校玩耍造成同学受伤,我要赔偿吗
我儿子今年17岁,是一名高中生。去年,他在晚自习课间休息时,和班上同学打闹着玩,不小心推搡到一个同学,使这名同学撞到教室门框上,左眼受伤。请问:我要赔偿他的受伤损失吗?

展开
刑事辩护
西藏
2022-08-10 17:37
已帮助 98
律师解答1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三十九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第二十六条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第三十二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你儿子推搡同学,致同学左眼受伤,你儿子有过错;因你儿子去年16岁,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的赔偿责任应由你承担。学校对学生负有安全教育、安全管理职责,学生在校期间受伤,学校在安全管理上有瑕疵,有过错。你儿子的同学参与打闹受伤,也有过错。所以,你是要赔偿的,至于赔偿比例,你们可以三方协商或由法院依法判决。

    438天以前 回复

咨询助手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特殊性,以上律师仅针对当前问题做出解答。若未能解决您的疑问,可立即咨询我并详细描述您的问题情况,咨询助手24小时在线为您服务。

咨询助手
在线
继续咨询
您关注的同类问题
首页
找律师

大律网服务导航

快速服务
找律师
法律知识
咨询1 咨询2 咨询3 咨询4 咨询5 手机咨询1 手机咨询2 手机咨询3 手机咨询4 手机咨询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