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可以注册地域名称吗?
商标可以注册地域名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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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湖北
2021-12-17 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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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1条
  • 1.县级以上不能注册。我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含有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

    2.商标含有地理标志,但商品却不是来源于该地区的。我国商标法第十六条规定: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十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6、带有民族歧视性的;7、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8、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673天以前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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