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规定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但可以续冻,冻结以后,账户可以进账,支付的时候必须在查封数额范围内支付。
1.银行冻结系统是半年后自动解冻。一般如果没结案,法院持相关文件会在“续冻”。
2.若满6个月后,银行系统会自动解冻,若没有相关文件银行不会再冻结。
3. 法院继续冻结肯定会"未结案"之类文件,如果未满6个月结案,法院会持“解冻通知书”去银行解冻。按照规定是应该通知当事人的,再次续冻要看案件进展情况,银行系统最长是6个月。
4.如果解除法院的冻结账户,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帐户是因何被冻结的,简单点来说,只要冻结的原因消失(解决)后,当事人就可以向法院提出解除冻结的申请,法院核查后,属实的,就会解除冻结账户。
其次,法院冻结银行卡之后,会在银行留下征信记录,会影响到以后个人办理大额贷款等业务。法院在冻结时不用提前通知,可以直接对其银行账户进行冻结。
一般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应严格执行法院判决,迟迟没有执行的,会对其进行强制执行,情况严重的,还可能涉嫌犯罪。
所以,在执行时是一种强制措施,不用征求被执行人的意见。如果认为提前通知被执行人有可能导致无法执行的,法院可以实施完执行措施后,再通知被执行人。
但根据规定,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和其他资金的时间不能高于半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时间不能高于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时间不能超过两年。另有规定的除外。
所以为了不影响正常生活银行卡的使用,建议题主还是尽早解决民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