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仅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公司经营对外借款,夫妻另一方仅是公司股东的股东,不构成公共经营,不构成夫妻共同债务。其余只要夫妻一方作为公司的股东(包括非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夫妻另一方就有可能对另一方为公司经营的借款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咨询助手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特殊性,以上律师仅针对当前问题做出解答。若未能解决您的疑问,可立即咨询我并详细描述您的问题情况,咨询助手24小时在线为您服务。
夫妻一方仅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公司经营对外借款,夫妻另一方仅是公司股东的股东,不构成公共经营,不构成夫妻共同债务。其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