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挂失后再次发现,可以继续使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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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河南
2021-12-14 11:44
已帮助 98
律师解答1条
  • 不可以,因为只有在公安机关登记的公章才有法定效力,既然已经挂失公章就已经做废,同样你新刻的公章也要登记才有法定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679天以前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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