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如何办理房产证?什么资料?
安置房如何办理房产证?什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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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湖北
2021-12-13 19:05
已帮助 98
律师解答1条
  • 办理拆迁安置房房产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安置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3、拆迁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收原件);

    4、查档证明(收原件);

    5、被拆迁人身份证;若被拆迁人是单位的,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被拆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收原件),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6、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7、安置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收原件)

    8、安置单位受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9、若增加安置面积的还需提交发票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收原件);

    10、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收件窗口领取,当事人共同填写)。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 不能转让的房屋包括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以及权属有争议的和法律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等情形。

    672天以前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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