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仲裁裁决书虽然跟民事法院的判决书在法律性质上有一定的区别,但是凭借仲裁裁决书是能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出来仲裁裁决以后又提起诉讼的,并不是因为当事人不执行,而是因为其中一方本身对仲裁裁决就存在着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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