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簿没有丢失补办法吗?
户口簿没有丢失补办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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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江苏
2021-12-02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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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1条
  • 不能补办

    根据当事人补领原因的不同而定:

    1,如果当事人是因遗失而补领户口本的,原来的户口本还是可以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其他人是不能冒用的,否则应承担法律责任;

    2,如果当事人是因损坏而换领户口本的,派出所工作人员会在旧的户口本首页上盖上“作废”专用章,是不能用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的;

    2.假报户口的;

    3.伪造、涂改、转让、出借、出卖户口证件的;

    4.冒名顶替他人户口的;

    683天以前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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