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去年我租了房做生意,租房合同里说电费是1.5元/千瓦时。我都是把电费交给房东,房东再交给物业。后来我发现房东缴纳的电费是按照国家电网的价格缴纳的,比我交给他的低不少。想请问一下这种情况我能向房东要回我之前多交的电费吗?如果能要回来,后续应当对合同内容进行更改或补充,吗?谢谢律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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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可依法办案调查,如有需要,房屋中介必须把租房人的身份信息给警察。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三条 房屋 ...
水电费一般由租户自己交,很少由房东代收的。即使代收,也应该在合同中规定好具体的办法。例如,双方共同核对电表、水表读数 ...
房客欠电费跑了是违法的。房东可以依照合同的约定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追回相关的水电费。对方不按期支付水电费,构成 ...
出租人违约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可根据房屋租赁合同进行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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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欠电费跑了是违法的。房东可以依照合同的约定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追回相关的水电费。对方不按期支付水电费,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