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女儿有继承权吗
农村宅基地女儿有继承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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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陕西
2022-04-20 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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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1条
  • 女儿对于农村的宅基地没有继承权。宅基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集体召开会议统一进行讨论审批分配,宅基地不属于被继承人遗留的合法财产不能成为遗产,不能被继承。法律依据:《宪法》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545天以前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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