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的私房可以进行买卖,但具有一定的限制。出卖人和买受人必须是同一村的村民,买受人必须符合宅基地申请标准,所出售的房屋必须建造合法、符合当地标准,买卖行为必须报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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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买卖双方须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房屋买卖行为须征得集体经济组织同意;
3、房屋的受让方需符合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