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代位诉讼的条件具体包括:
1、公司不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应当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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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能以代位权诉讼的形式被追回。代位权诉讼是一种债的保全措施,第三人对被告所享有的债权与原告对第三人所享有的债权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