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三条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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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广西
2022-04-17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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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1条
  • 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现为《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其主要内容即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否则,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二条 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七十三条 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556天以前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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