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履行抗辩权与留置权的区别是什么
同时履行抗辩权与留置权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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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黑龙江
2022-04-18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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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1条
  • 同时履行抗辩权与留置权的区别主要包括:
    1、留置权属于物权,而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双务合同的一种效力。
    2、留置权是直接依据法律的规定而发生;而同时履行抗辩权则是双务合同的当然结果。
    3、留置权的标的物只能是动产,而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标的物没有限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第五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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