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行政拘留保证金的具体方式:如果被处罚人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的,则没收保证金并上缴国库,已经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仍应执行;如果处罚决定被撤销,或者行政拘留处罚开始执行的,则保证金应当及时退还交纳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九条 担保人应当保证被担保人不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 担保人不履行担保义务,致使被担保人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的,由公安机关对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一十条 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交纳保证金,暂缓行政拘留后,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的,保证金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已经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仍应执行。 第一百一十一条 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被撤销,或者行政拘留处罚开始执行的,公安机关收取的保证金应当及时退还交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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