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平台
2022-01-17 17:11
670人已浏览
故而在非纯粹的单位共同犯罪中犯罪单位通常为主犯但不排除在少数情况下自然人共犯同为主犯或自然人共犯为主犯而犯罪单位为从犯第二单位共同犯罪中也会有胁从犯的存在。并且该利害因素往往来自于犯罪单位的有关直接负责的责任人员如以解除劳动关系相威胁。1犯罪单位的刑事责任。在上文分析的基础上笔者提出纯粹的单位共同犯罪各方直接责任人员的处罚方法先分析单位共犯各方的直接责任人员在单位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主次和作用大小后确定整个单位共同犯罪的主、从犯及胁从犯再按共犯处罚的有关规定去处罚。关于单位共同犯罪的刑事责任问题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刑事辩护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单位共同犯罪的刑事责任问题涉及单位共同犯罪的主、从犯的区分问题涉及单位共同犯罪的刑事责任在作为共犯的单位与单位之间或单位与自然人之间的分配涉及单位共同犯罪的刑事责任在共犯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之间的再分配。
一、单位共同犯罪的主、从犯区分问题
既然都是共同犯罪则单位共同犯罪的主、从犯的区分的原理应同于自然人共同犯罪即按照共犯在共同犯罪中地位主次和作用大小去加以确定。但单位共同犯罪毕竟是单位共同犯罪其主、从犯的区分自有其特殊性。在司法实践中我们应注意第一无论是在纯粹的单位共同犯罪中还是在非纯粹的单位共同犯罪中犯罪单位是主犯还是从犯不仅要考察犯罪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在单位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活动本身更要考察犯罪单位在单位共同犯罪中所提供的有形的或无形的犯罪条件因为犯罪单位既是一个人为系统又是一个物质系统犯罪单位所提供的物质条件往往是单位共同犯罪得以进行和完成的先决性的或根本性的条件。因此我们在区分单位共同犯罪特别是非纯粹的单位共同犯罪的主、从犯时不能把目光仅停留于涉案人员言谈举止本身更不要为其所迷。故而在非纯粹的单位共同犯罪中犯罪单位通常为主犯但不排除在少数情况下自然人共犯同为主犯或自然人共犯为主犯而犯罪单位为从犯第二单位共同犯罪中也会有胁从犯的存在。尽管在单位共同犯罪中存在着为了单位的利益这一说法但也不排除犯罪单位的有关涉案人员明知参与行为为违法犯罪而本不情愿参与但在利害因素的强压之下而勉强参与。并且该利害因素往往来自于犯罪单位的有关直接负责的责任人员如以解除劳动关系相威胁。
二、纯粹单位共同犯罪的刑事责任
纯粹单位共同犯罪的刑事责任包括犯罪单位的刑事责任和犯罪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两个方面。
1犯罪单位的刑事责任。对于纯粹的单位共同犯罪应先根据对整个共同犯罪事实的分析按照在整个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主次和作用大小来确定单位主犯和单位从犯然后量定单位主犯的刑罚最后再按照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规定量定单位从犯的刑罚。在新刑法规定的双罚制下由于对犯罪单位只能适用罚金故对单位从犯的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也只是意味着单位从犯的处罚是相对于单位主犯在罚金数额上的减少或免除。
相对来说纯粹的单位共同犯罪的单位主、从犯的刑事责任的分配是较为容易的。
2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相对于单位主、从犯的刑事责任这是一个稍加复杂的问题因为每个单位共犯的直接责任人员都可能有主、从犯之分而所有单位共犯的直接责任人员的主、从犯放在一起又会有主从比较。对此有论者说也不排除这样一种可能性就是法人从犯中犯罪人员在法人犯罪中发挥了比某些法人主犯中的犯罪人员更重要的作用并因此承担较重的刑事责任。笔者认为论者道出了纯粹单位共同犯罪中直接责任人员的主、从犯的区分问题但论者的说法不够准确因为论者所言可能包含这样一层意思法人从犯中直接责任人员的从犯比法人主犯中直接责任的主犯起更重要的作用并因此承担较重的刑事责任。因此论者所言应纠正为不能排除这样一种可能性就是法人从犯中的某个或某些直接责任人员在法人共同犯罪中比法人主犯中的某个或某些直接责任人员(不包括作为主犯的直接责任人员)发挥了更重要的作用并因此承担较重的刑事责任。
在上文分析的基础上笔者提出纯粹的单位共同犯罪各方直接责任人员的处罚方法先分析单位共犯各方的直接责任人员在单位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主次和作用大小后确定整个单位共同犯罪的主、从犯及胁从犯再按共犯处罚的有关规定去处罚。
三、不纯粹的单位共同犯罪的刑事责任
有论者以为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与自然人共同犯罪一般说来单位是主犯也有的属于共同主犯。论者显然忽略了自然人为主犯的不纯粹单位共同犯罪。不纯粹单位共同犯罪应该分为单位为主犯的不纯粹的单位共同犯罪和自然人为主犯的不纯粹的单位共同犯罪。
1单位为主犯的不纯粹单位共同犯罪的刑事责任。
在双罚制下对犯罪单位适用罚金刑对直接责任人员先量定主犯的刑罚后按比照主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规定量定从犯的刑罚。应该说对单位主犯的刑事责任的解决是比较容易的。那么自然人从犯的刑事责任又当如何解决呢?对此理论界的说法基本一致如有论者说作为从犯的个人其承担的刑事责任应当作为主犯的法人中的犯罪人员(负主要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笔者认为不纯粹单位共同犯罪中的自然人从犯的处罚比照的应该是犯罪单位的刑罚和犯罪单位中的直接责任人员的刑罚之和而不应只是犯罪单位中直接责任人员的刑罚因为如果自然人从犯比照犯罪单位中直接责任人员的主犯处罚实际上比照的只是单位主犯的刑罚的一部分而这必有违背罪刑相适应和轻纵犯罪之嫌。那么自然人从犯能否按照自然人个人犯同种罪的刑罚去处罚呢?显然不能因为这样做又是把不纯粹的单位共同犯罪变成了自然人个人犯罪。因此在双罚制下对自然人从犯既有一个比照犯罪单位给予适当处罚的问题又有一个比照单位主犯中直接责任人员的主犯按照从轻、减轻或免除给予适当处罚的问题并应把前一个比照处罚的刑罚与后一个比照处罚的刑罚合并作为自然人从犯最终应承担的刑罚。对自然人从犯的上述处罚可称之为两次比照合并处罚法。当然这种比照是粗略的而不是精确的。
由于目前刑法对犯罪单位只规定了罚金刑故有些已经形成的对自然人从犯的刑事责任的认识有失偏颇如对参与法人共同犯罪并处于从犯地位的个人的刑事处罚不必受主犯刑罚种类的限制。也就是说作为从犯的个人可以承担比主犯更重的刑事责任。人们不禁要问若从犯的刑事责任比主犯还重从犯还能叫从犯、主犯还能叫主犯吗?
2自然人为主犯的不纯粹单位共同犯罪的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律总管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单位共同犯罪的刑事责任问题”的相关知识。单位共同犯罪的主、从犯区分问题,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在线咨询律总管,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解答。
展开全部
︾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33 位律师在线 累积服务 292313 人/次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相关法律热门关注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律师回复中...
律师回复中...
律师回复中...
律师回复中...
律师回复中...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
互联网+门店快速解决问题
版权所有 ©2020 - 2021 大律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2020048486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京)字第21738号 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14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