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平台
2024-01-31 17:35
336人已浏览
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是指在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过错行为,导致自己受到损害,而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纠纷。本文将从律师的角度为您分析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的相关法律问题,并通过实际案例进行说明。
离婚后能否提起离婚损害赔偿
(一)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
构成要件:一方有过错行为;另一方受到损害;过错行为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二)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的赔偿范围
物质损害赔偿:包括直接财产损失和间接财产损失。
精神损害赔偿: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
(三)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
一般情况: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三年内。
特殊情况: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案例分析
小张(男)和小李(女)于 2010 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女。2015 年,小张发现小李与他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并掌握了相关证据。2016 年,双方协议离婚,女儿由小张抚养。离婚后,小张认为小李的行为对其造成了极大的精神伤害,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李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其行为违反了夫妻间的忠实义务,给小张造成了精神上的伤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小李的行为符合“有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形,小张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综合考虑小李的过错程度、损害后果、经济能力等因素,法院判决小李赔偿小张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 3 万元。
案例分析:
在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中,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具体的赔偿金额应根据过错程度、损害后果、经济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在这个案例中,法院判决小李赔偿小张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 3 万元,体现了对无过错方的保护和对过错方的惩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对忠诚义务的违反,势必构成对另一方配偶权的侵犯,使对方遭受物质、精神上的双重损害。因此,有必要使过错方因其损害行为得到惩罚,使无过错方被损害的权利得到补偿和救济,这同时也是维护其他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的需要。如果有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的情况,可以点击律总管本页面在线咨询律师。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律总管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案例)”的相关知识。构成要件:一方有过错行为;另一方受到损害;过错行为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在线咨询律总管,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解答。
展开全部
︾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33 位律师在线 累积服务 297821 人/次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相关法律热门关注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律师回复中...
律师回复中...
律师回复中...
律师回复中...
律师回复中...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主任律师
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
互联网+门店快速解决问题
版权所有 ©2020 - 2021 大律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2020048486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京)字第21738号 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14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