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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另一方不支付小孩抚养费的情形,双方可以先行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抚养小孩的一方可以 ...
工程款支付控制的重要意义 加强工程款支付管理有利于合理调度资金,确保工程进度 公路工程项目不但施工周期长,而且需要资金巨大,比如高速公路项目,主线、连接线、房建、交通工程、设备材料供应等可能涉及尚百家单位,如果考虑分包商支付就更多了,所有这些工作必须在收尾阶段进行集中清理与核对,彻底结清有关工程款往来方面的债权债务关系,才能使决算工作顺利进行,只有事先对各项预付款、应付款及保函和保证金进行科学测算,才能合理筹集相应资金,既保证工程开工前的资金需要又可以减少不合理的资金占用,加强工程款支付管理,也包括对支付合同、支付程序与制度、支付科目、账务核对等管理,有利于及时准确地结清债权、债务关系 公路工程项目涉及款项往来单位很多。
工程审价与审计存在那些区别 法律属性不同:工程结算审价是民事法律行为,是横向民事主体之间的市场经济行为,而建设项目决算审计是行政法律行为,是纵向的政府行政管理行为,由于工程结算审价报告与基建项目决算审计报告的法律属性不同,基本建设项目审计是国家审计机关对建设单位财政投资规模,资金使用情况,有无截留国家资金,有无任意扩大投资规模,执行财经纪律等行为进行审查监督,法律效力不同:工程造价结算的审价结果一旦被双方确认对承发包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成为结算工程款的依据,涉及范围不同:工程结算审价是对合同约定范围内已完工程量及其价款进行计算审核,基本建设项目决算审计结果,对建设单位具有约束力,是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实行政监督的重要措施。
法律咨询:要求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是什么 律师回答: 承包人承建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五十二条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违反前款规定提出的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应当予以拒绝,第五十五条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咨询:收到建设单位款项后再支付分包工程款是否合法 某脚手架专业单位就曾询问,某工程的基础施工公司委托其搭设脚手架,合同包干价859万元,基施公司在合同中约定,“收到建设单位或总承包方相应款项后再支付搭建脚手架分包工程款”,分析三:在本案中,即使分包合同不合法,但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脚手架公司在履行约定的脚手架出租、搭设、拆卸服务后,仍有权向基施公司主张合同价款。
所谓“审价”是指工程项目通过竣工质量验收之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依据合同、国家定额及工程有关资料在办理工程价款结算以前所做的审查、核对工作,是对建筑产品价格的认定,审计则是政府行政行为,它以政府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为依据,是项目投资的所有者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的监督、评价和再审查,完全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受国家行政法的调整,所谓“审计”是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对基本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投资质量、投资过程包括工程造价实行监督、评估,对工程审价与审计的法律思考 在拖欠工程款的诸多因素中,从法律角度探讨建设工程审价与审计的概念以及其区别与联系是非常必要的,审价是民事法律行为,是作为平等主体的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对工程造价进行审查、核对用以确定最终决算的一种方法,具体做法是由各级审计机关根据权限代表国家对国有资金的运用实行经济监督或再监督。
竣工结算审计,可以消除高估冒算,排除不正当提高工程预算造价现象,也有利于业主和承包商加强经费核算,提高经济效益,加强竣工结算审计,也是审计单位十分重要的工作之一,工程造价zd审计收费通常采用基本收费+追加收费两部分组成,基本收费一般定为建设单位送审总造价的0.1--0.3%左右,追加收费一般定为中价机构审减金额的4--9%左右,由于工程规模不一,合同订立时间不一,施工企业不同,应对不同情况,采用不同审计方法进行审计,审计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在工程投资中单独列支(国家财务部有相关规定),工程审计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3、综合整理审计资料,并与业主和承包商交换意见,立案后编制竣工预算书。
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五十二条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第五十五条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违反前款规定提出的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应当予以拒绝。
出具审计意见书&rarr,出具审计意见书&rarr,出具审计意见书&rarr,审计单位与业主一般是按结算造价的比例支付审计费用,这个系数根据项目不同系数也不同,可以是2%或3%.另外超出审核造价后5%部分按5%的审计费由施工方支付,审计单位与业主一般是按结算造价的比例支付审计费用,这个系数根据项目不同系数也不同,可以是2%或3%.另外超出审核造价后5%部分按5%的审计费由施工方支付,关于工程审计的费用由谁支付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贵州新长征律师事务所熊德智律师解析: 担保公司(以下称保证人)受发包人(以下称被保证人)的委托向承包人(以下称受益人)提供工程款支付保函(以下称保函),如被保证人没有按照受益人与被保证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履行支付工程款的义务,则由保证人按保函约定承担保证责任,贵州新长征律师事务所熊德智律师解答: 在保证期限内,被保证人在工程款支付保函列明的保证范围内发生违约事故,保证人依据主合同和保函的约定,代被保证人向受益人支付工程款。
对于建设单位来说,由于造价审计只是审核单项、单位工程的合同造价,一个建设项目的总的支出是由很多单项、单位工程组成的,而且还有很多支出比如前期开发费用、工程管理杂费等是不需要造价审计的,所以还要有一个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就是将造价工程师审定的,和未经造价工程师审核的所有支出加在一起,审查其是否有不合理支出,是否有挤占建设成本和计划外建设项目的现象等,来确定一个建设项目的总的造价,这由注册会计师完成,在双方合同没有约定的前提下,审计单位与业主一般是按结算造价的比例支付审计费用,这个系数根据项目不同系数也不同,可以是2%或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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